专利发明人,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发明人的创新成果,激发发明创造潜能,专利法赋予了专利发明人一系列重要权利。那么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专利发明人享有哪些权利
1、利权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即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2、专利权授予后,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中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这种精神奖励也属于人身权,形式可为授予专利证书副本、奖章、给予表扬等等。这些人身权都是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本人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不能转让或继承,任何人也不能篡夺或剽窃。
除了以上这点,发明人或设计人还享有一定的财产权。 这种财产权表现为物质奖励,它可以是奖金,也可以是其它形式的物质利益。
物质奖励在两个阶段发给: 在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的所有或持有单位应对发明人或设计人发给资金;本单位实施或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应按税后利润的不同比例作为报酬支付给发明人或设计人(称一奖两酬)。《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专利权的发明人具体是哪些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2、发明创造是智力劳动的结果。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无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创造,就应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包括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两类。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既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发明人的权利在科技创新与转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赋予专利发明人独占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知识产权权利,以及商业化收益分配权、商品销售权等商业化权利,有助于保护创新成果并激发发明创造潜能。同时,侵权责任权利为专利发明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有助于维护其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从而激励更多的科技创新与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