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量:240 作者:麦汇网

专利权是指国家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利的制度。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独占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之一。那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权有哪些?

 

专利权有哪些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四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内容。

 

(4)请求保护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放弃可以通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申请授予专利权,就需要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实用性以及创造性,否则的话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法律对不同类型专利的保护对象和保护期限也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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