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于谁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量:267 作者:麦汇网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于谁?

 

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于谁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七条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职务发明人的报酬

 

(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3)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职务发明创造跟个人的发明创造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为是当时人利用工作的一些环境或者是执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完成的一种创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将这种专利的归属为单位。这种规定方法也符合公平正义。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