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专利权人与其他人签订的一种合同,在合同中,专利权人叫做“许可人”,取得专利实施权的叫做“被许可人”。通过签订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取得实施许可人的专利的权利。许可合同与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同,它转移的是专利的实施权,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并不随之转移,仍由专利权人所有或持有。
许可合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1)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又叫非独占许可合同。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特定地域实施其专利,但许可人保留自己实施和再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2)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地域内享有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许可人不能再许可该区域内任何第三人实施,并且自己也不能在该区域内实施。
(3)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也叫独家许可合同。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地域内独家实施其专利,并不再许可该区域内任何第三人实施,但许可人自己保留实施的权利。
(4)分实施许可合同。一般来说被许可人无权再许可其他人实施有关专利。但是,在许可人同意并且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时,被许可人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分许可一般是普通许可。在向第三人授予分实施许可时,被许可人须对其许可人负责。
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