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撤回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3-04 浏览量:402 作者:麦汇网

专利在申请中可能会遇到被撤回的,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专利撤回流程是什么?

 

专利撤回流程是什么

 

1、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撤销专利权的理由有哪些?

 

1、期限后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案卷存人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因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的,白滞纳期满起两个月内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专利局不再另行通知专利权人。

 

因未缴纳专利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的,不得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条第2款的规定办理恢复权利的手续,但因不可抗力耽误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的除外。

 

3、主动放弃专利权。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书面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时,放弃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他文件上签章。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