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区别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量:230 作者:麦汇网

商标的作用相信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名词,是指在市场上知名度广、公共熟知程度高的商标。著名商标也拥有较高声誉,为公众所熟知。从字面解释上来看,驰名商标与著名商标的定义十分相似,导致无法准确判断二者的差距。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区别?

 

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区别

 

1、认定部门不同

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认定的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一种商标类型。著名商标,一般是指经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较有知名度的商标。

 

2、认定标准不同

驰名商标必须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而著名商标只需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保护范围不同

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

《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宣传上。

 

5、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

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

 

在诉讼中,法院可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司法认定。即,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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