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量:279 作者:麦汇网

无论什么商标都是需要进行申请的,但是驰名商标的认定却没有法律依据。在不同的国家,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原则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限定原则主要分为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两种。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有哪些?

 

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有哪些

 

(1)主动认定是指在未发生权利纠纷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为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对商标是否驰名进行认定,目的是给该商标以扩大范围的保护。

 

(2)被动认定则是指在已经发生权利纠纷的情况下,应商标所有人的请求,有关部门对其商标是否驰名,能否给予扩大范围的保护进行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的适用要件

 

1、 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须符合下列要件: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前已经驰名但尚未在中国注册;

(2)系争商标构成对他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与他人驰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相同或者类似;

(4)系争商标的注册或者使用,容易导致混淆。

 

2、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须符合下列要件:

(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前已经驰名且已经在中国注册;

(2)系争商标构成对他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3)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与他人驰名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

(4)系争商标的注册或者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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