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是15年还是10年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量:276 作者:麦汇网

专利一共是有三种类型,不同的专利有效期是不一样的。申请的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主体适格;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他条件。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实用新型专利是15年还是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是15年还是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根据终止的原因进行划分:

 

(一)期限届满: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十年,并依法终止;

 

(二)不支付的终止: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支付或者支付全部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前年期满之日起终止。

 

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实用新型是说对于产品形状,结构或组合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在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的要求低于发明专利,但实用价值很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用新型有时被称为小发明或小专利。

 

(1)在实用新型方面,有些国家没有将其归类为独立的专利保护类型,而是将其列入发明专利中进行保护。在其他国家,实用新型被列为独立的专利保护类型。

 

国家保护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鼓励创造成本低、开发周期短的小发明,以更快地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2)“巴黎公约”并未规定实用新型的概念,但是规定了实用新型可以享有发明专利的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协议没有单独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类型。实用新型是我国专利法明确将其列为为专利保护的类型之一。

 

未缴专利费怎么恢复专利权

 

专利年费没交还能恢复专利权的。但只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未交年费的,才可以申请恢复权利。并且请求专利权恢复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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