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2-09-23 浏览量:345 作者:麦汇网

根据相关的规定,如若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的理由导致的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是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商标的,当商标局在受理撤三的申请之后,被申请人就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向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那么商标撤三怎么处理?我们和麦汇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商标撤三怎么处理

 

1、准备系争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使用的主体:“使用”包括商标权人的自行使用和许可他人的使用;

 

使用的性质:对诉争商标用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使用,即商标性使用;

 

使用的范围: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对注册商标在指定的三年内在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

 

2、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

 

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

 

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

 

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

 

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

 

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以上内容是麦汇网的小编对商标撤三怎么处理?做出的详细回答。其实当遇到商标撤三的时候也不要太担心,也可以选择及时委托有实力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关处理,淡定的面对商标被撤三的情况,商标注册人在一些商业活动中注意收集使用证据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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