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量:476 作者:麦汇网

怎样的可以知道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了?有着相关的步骤认定依据相关法,确定相关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首先要了解保护范围,其次在侵权产品是否有着相同用处以及同类相似产品进行对比,可以通过消费眼光将两者商品进行对比,下面小编整理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仔细阅读了解一下。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较为重要,因为它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标准认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以上的了解大家,对于这方面也有着清晰的见解,对于一些相关的知识层面也有了深层的了解了,如果在多方面对比下相同,那么也可以构成外观专利涉及侵权,那么专利侵权的认定方面也是要由知识产权局去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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