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平时生活当中有一些没有意识的行为,也许就触犯了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对于一些知识的相关法律应该进行充足的了解,避免自己的违法行为。例如外观专利侵权,它是有一定的判定原则的,我们只有进行充足的了解了之后,才能够避开这些侵权的行为。当然也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外观专利,如果你感兴趣的话,看一下内容的介绍。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是什么
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审判中,判断被告的被控产品是否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一直是专利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我国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对外观设计授予的条件、构成侵权的要件及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还有外观专利侵权的规定。那么,如何判断被控产品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相近似?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则:
1、判断相同的原则:
物品相同和设计相同,判断为相同。所谓物品相同,是指产品的用途和功能完全相同。如机械手表和电子手表,尽管它们的结构不同,但它们的用途和功能相同,故它们是相同的产品。所谓设计相同,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三个要素相同。一般产品的设计内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单纯的形状或图案设计;形状和图案二者结合的设计;图案和色彩二者结合的设计;形状、图案、色彩三者结合的设计。对于两种以上要素结合的设计,必须两种以上要素完全相同时,才能判断为相同的设计。
2、判断相近似的原则:
物品相同,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同,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所谓物品相近似,是指同一类的产品,即是指用途相同、功能不同的物品。如钢笔与圆珠笔都是书写工具,其作用相同,但二者的功能不同,故二者属相近似的物品。
3、判断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除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外,在判断过程中还要注意运用以下判断方法:
(1)以市场上一般购买者的水平判断。判断被控产品是否与原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近似,应根据视觉观察到的方式进行比较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要进一步直接对比、分析、判断,以描述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得出是否属于外观专利侵权。
(2)从产品的外部和易见部位进行观察判断。通过视觉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进行观察。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3)从整体、综合方面进行观察判断。从一件设计的整体或其主要构成上来比较判断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
总而言之,外观专利侵权的原则是固定不变的。即便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似或者是高度的意思,也拥有一定的法律界定。我们在判断的过程当中应该熟练的掌握原则,避免发生违法行为。以上是小编总结的外观专利,侵权原则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对一些并不了解的人有所帮助,在分辨不清的同时能够帮助其进行有效的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