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的专利权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4-30 浏览量:491 作者:专利权

专利权其实是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利权,也是作为无形财权的一种,有独占性、时间性、以及地域性。专利即可用作盾,也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同时也可以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那么合理使用的专利权情形有哪些?我们和麦汇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合理使用的专利权情形有哪些

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在科学研究、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质的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学用具,即便没有盈利,但由于单位节省了大量购置教具的经费,属间接盈利,并且使专利权人失掉了这一主要消费市场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以上内容是麦汇网的小编对合理使用的专利权情形有哪些?做出的详细回答。上面内容是充分的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咱们其他的生产经营还是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专利权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我们提供专利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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