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有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量:442 作者:专利有效期

专利的申请自然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专利,不会有侵权现象的产生,那么我们在申请专利之后,专利有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想要了解这个问题的朋友应该有很多吧,毕竟专利的有效期对于专利的保护也是很重要的,想要了解该问题的朋友请看下面麦汇网小编的介绍吧。

专利有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1、专利权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专利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2、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3、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有效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其实这个问题的了解对于我们的专利保护也是比较重要的,所以在进行专利申请之后对于该问题大家也应该要引起重视,专利的申请有比较多的知识都是需要我们提前认识的,这样对于我们的专利才可以有很好的保护,希望上面的介绍会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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