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发布时间:2021-10-26 浏览量:652 作者:天津商标侵权行为

天津距离北京是很近的一座海滨城市,所以在天津销售的产品也非常多,而且入驻的企业也是各种各样,相对于天津来说当地的竞争也是比较激烈的,所以各种企业对于商标的班里都非常积极。除此以外也要预防好商标被侵权的行为,麦汇网小编就带大家来分享天津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天津商标侵权行为

天津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第四种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完毕。

本文章是麦汇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天津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呢,可见侵权的行为包括有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次包括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等等多个方面,所以在使用商标的时候,为了避免法律纠纷,一定要对商标图案进行检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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