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之选】商标一字之差近似构商标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量:384 作者:商标近似侵权行为

我国商标法中,商标图案以及商标名字,如果出现近似或者相同的情况下都会被驳回。而且我国有很多因为一字之差的一些产品商标纠纷案件。但是最近我国商标法律一直在不断完善,在这方面有了非常不错的保护措施,和麦汇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优之选】商标一字之差近似构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近似侵权行为

【优之选】商标一字之差近似构商标侵权行为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已有多起对未注册商标予以保护的范例,如商标局曾应意大利费列罗有限公司(简称费列罗公司)的申请,撤销了张家港市乳品一厂抢先注册在相同商品 (巧克力)上的“金莎及图”商标。

商标注册者最好在注册前去商标网上进行查询,如果没有人注册,该商标就可以注册,按照正常的商标注册流程之后,该商标就可以使用了。在没有看到具体的商标之前,是否侵权还是个未知数,因为近似程度如何,还要看你商标的显著性如何。名品商标转让网建议商标问题还是应寻找一个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咨询,您可以选择浙江名品商标转让网,17年专业沉淀,一家上央视的商标代理机构,相信定能满足您的需求!

但是如果商标注册者在明知自己的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近似的情况下还执意注册,并且商标核定使用范围类似的话,那就有傍名牌之嫌。例如“六个核桃”与“六个石墨核桃”,“六个核桃”是河北省著名商标,有一定知名度,“六个石墨”与“六个核桃”构成高度近似,且两家企业都是生产销售核桃饮品的企业,因此很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

此文是麦汇网小编分享关于【优之选】商标一字之差近似构商标侵权行为,可以从以上内容中了解到,关于商标一字之差的一些商标侵权案例,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法律纠纷,并且更加容易混淆消费者的认知概念,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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