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构成垄断?专家呼吁商务部介入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量:29305

信息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构成垄断,专家呼吁商务部介入2016-08-0505:中国青年报作者:$ {中外新记者姓名}负责编辑:王用汲2016年8月05日05:30来源:中国青年报参与两家公司的互动换股收购,引发关于行业垄断的热议,8月1日下午,滴滴楚星宣布与优步全球达成战略协议,滴滴楚星和优步环球将相互持股,成为对方的小股东,滴滴楚星将收购优步中国品牌、业务和数据等所有资产。

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构成垄断?专家呼吁商务部介入

以便在中国大陆运营,双方达成战略协议后,优步环球将持有滴滴旅行5.89%的股权,相当于17.7%的经济权益,优步其余在华中国股东共获得2.3%的经济权益,滴滴将随优步中国合并旅行,滴滴将购买优步中国的消息在网上出现多次。

但双方均予以否认,事实上,这种情况合并构成行业垄断并不少见,近年来,在一些互联网细分市场中,出现了许多企业占据巨大市场份额合并或被收购的案例:镇爱与Lily.com、美团与大众点评、58城与市场、携程与去哪儿、滴滴和Fast......一个接一个,并购不仅在很多细分市场造就了寡头,还引发了更多的讨论:并购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细分市场是否存在事实上的行业垄断,滴滴表示,收购优步不符合垄断标准,中国网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发布的《Q1 2016中国专车市场研究报告》显示,第一季度整体市场保持快速增长专车,其中滴滴专车以85.3%的订单市场份额位居行业第一,优步,易使用车型和中国,从上述市场份额来看。

滴滴通过证券交易所收购优步中国后,新滴滴旅行将占据中国专车93.1%的市场份额,今年年初发布的《专车市场发展研究特别报告》也显示,滴滴占据国内专车行业87.2%的市场份额,无论从第三方的数据报告还是普通用户的体验来看,滴滴旅行已经占据了中国专车市场的榜首,而优步中国、滴滴旅行的交易所并购后,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合并后,滴滴巨大,会不会构成行业垄断,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4],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明确表示,根据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和《申报标准》中《国务院关于[的规定2]集中申报标准》、经营者规定条件的。

应提前4] 申报提交,但不得超过3],关于商务部的说法,滴滴回应说,滴滴和优步中国目前都没有实现盈利,优步中国上一财年的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的标准,因此,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不需要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告,此前,滴滴和蒯合并,58同城收购和携程收购均涉及反垄断纠纷,沈丹阳在发布会后表示,当滴滴和合并快的时候,商务部没有收到经营者的申报,但是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还是收到了申报,很多专家表示,商务部应该参与滴滴优步合并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经营者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在集中前提前提交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如果不是申报,则不允许实施并购:第一,全部经营者第二,集中所有参与者上一财年在中国的总营业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且至少前两个财年在中国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

在上述商务部发布会上,商务部尚未收到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关于国内滴滴和优步的关联交易,在互联网实验室举办的反垄断部门是否应该停止滴滴优步合并的专题研讨会上,很多专家表示商务部应该介入滴滴优步合并。虑是否应该停止双方合并,双方在合并之后都会占据非常大的市场。商务部应该进行监管,以防止市场变成垄断。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系主任方艺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崔帆指出“滴滴、优步、合并的问题之一是其营业额的界定。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董表示,国务院在界定相关市场时,将考虑价格、商机和服务等诸多因素,目前,相关市场的定义模糊,已成为企业推卸责任的理由,他说,在实施反垄断法时,对消费者的保护往往被忽视,当消费者举报一些垄断行为时,执法机关往往反应不大,但经营者很容易得到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回应,在法院的司法实践中,过于强调行为对其他竞争对手的危害。

形成了一种错误的观点——反垄断法的核心是维护竞争,不考虑消费者权益,如何判断是否是行业垄断,8月3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薛兆丰表示:“判断是否属于行业垄断,".关键不是看反垄断法的规定,而是看三个指标——一是出租车服务是集中在一个平台还是几个平台。

二是是否有行业准入限制,其他公司要做类似的app,加入。

时任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公开表示,在巨头合并之前,他们必须通过反垄断审查,但商务部并没有收到滴滴和优步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的中国关联交易,根据反垄断法申报的条件和国务院的经营者的集中...“我再次就滴滴旅游和优步中国的合并发表声明,称按照“国务院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标准...。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9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由于有报道称,滴滴 [0 商务部此案正在依法调查中,自8月1日滴滴 优步中国被收购的消息正式公布以来,这是商务部一个月来第三次回应滴滴优步合并,滴滴优步是否有必要合并申报,国务院已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发布了《关于1]优步,当时的发言人沈丹阳告诉记者,商务部没有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在中国滴滴和优步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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