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申请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巴黎公约专利是我们申请国际专利的途径之一。大部分选择巴黎公约专利的人都是看中了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然而除了优先权,巴黎公约专利的其他3个原则大家了解吗?今天麦汇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
欧洲专利局:申请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
1.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
巴黎公约专利的优先权原则指的是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的公民向本国提出了专利申请之后,如果再像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申请的话应该享有优先权。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是12个月,外观专利的优先权为6个月。
2.巴黎公约专利的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指的是同一个申请在不同国家取得的专利权彼此没有联系。也就是说专利申请人在其中一个成员国取得了专利权但另一个国家不一定也能顺利取得。同样的,在一个国家被驳回不代表在其他国家会申请失败。
3.巴黎公约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巴黎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如果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4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3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
4.巴黎公约专利的展览产品临时保护
巴黎公约各成员国应该按照自己的法律规定对各个成员国领域内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产品和专利提供临时性的法律保护。
欧洲专利局:申请巴黎公约专利的四大原则是什么?已经就是申请巴黎公约专利需啊哟遵守的四大原则,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了解呢?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相关资讯的话,不妨前来麦汇网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