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成功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量:46470

众所周知,申请专利后需要支付一定的专利费,但是对于一部分经济困难的人来说,可以减免专利申请的费用,但未必成功。因此,申请专利的费用变晚了。那么泉州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成功怎么办?下面麦汇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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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泉州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成功怎么办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成功怎么办的话,将证明材料补齐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是可以再次申请的。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二、专利申请费用的减缴

1、减缴条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2、减缴比例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前述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前述收费的70%。

三、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成功的话,专利权人将证明材料补齐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是可以再次申请。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泉州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成功的原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说大家对于专利申请,或者专利转让有相关需求的话,都是可以在麦汇网进行咨询和了解,希望能够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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