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局审查协作中心审查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17 浏览量:47361

申请专利以后,需要等待专利审核,当然了,不是申请了专利就能成功的,如果申请人对于专利局驳回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专利复审申请,尽管专利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制胜法宝,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对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不是很清楚。下面麦汇网就给大家说说国家专利局审查协作中心审查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专利局审查协作中心

国家专利局审查协作中心审查程序

(1)、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又称“形式审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专利申请后对其所作的形式审查,其目的在于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形式要求的规定。我国《专利法》第34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申请的公布

对于符合初审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行政部门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所谓公布,即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全文在发明专利公报上登载。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在一般情况下,是申请人主动提出实质审查,申请的时间是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当然在申请公布之后提出。实质审查一般不能自动进入,因为申请人如果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不提出实质审查,3年期满该申请就不能得到实质审查,产生原申请被视为撤回的法律后果。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且要通知申请人。

(4)、批准专利、登记发证和公告

专利在经过实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的,进入专利授权程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在发明专利公告上刊登授予的专利权,以示公告。专利被授权以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为专利权人,取得相应的法律权利,有权自己实施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以上就是麦汇网给大家分享的国家专利局审查协作中心审查程序是问题,如果形式审查没问题,那么就会发受理通知书,这个时候,就会进行前置审查。前置审查后决定下一步,中间可能会发复审通知书,这个时候,申请人是有可能对专利做出修改的,会发一个复审决定通知书。根据这个决定,申请人可以做出下一步程序。或者在三个月内起诉,或者放弃,也可能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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