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说明

发布时间:2026-01-24 浏览量:250 作者:小麦

商标转让商标注册人依法将商标专用权转移至他人的法律行为,对于盘活企业资产、优化品牌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实践操作,商标转让需遵循标准化流程并准备完整材料,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流程
商标转让需经“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证明”五阶段,全程约6-10个月:

1、前期协商:转让方与受让方需就商标范围、价格、权利义务等条款达成一致,签订书面转让协议。需注意,同一商品2、上的近似商标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商标须一并转让,避免后续纠纷。
3、提交申请:双方共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申请文件,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或直接至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4、形式审查:商标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受理通知书》,并抄送原注册人。
5、实质审查:审查周期约6-8个月,重点核查商标权属、转让合同合法性及是否存在不良影响。若需补正材料,商标局将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整改。
6、公告与发证: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在官方公告刊发转让信息,公告期1个月。期满无异议的,核发《核准转让证明》,受让人自公告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二、所需材料
1、基础文件:
《转让/移转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特殊情形材料:
委托代理的,需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共有商标转让,需其他共有人签署同意声明
涉外转让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及主体资格证明
转让烟草、药品等特殊商品商标的,需附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公证要求:部分地区商标局可能要求提交转让声明公证书,以确认转让行为真实性。


三、注意事项
1、商标转让未经核准公告不生效,受让人不得擅自使用商标。
2、转让申请书需使用商标局统一格式,不得擅自修改条款。
3、若转让方为自然人死亡后的继承人,需提交继承权证明文件。


商标转让涉及法律程序严谨,建议企业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办理,以确保材料合规性及流程效率,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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