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将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需遵循《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其手续及流程可分为五个核心步骤,确保转让合法有效。

一、签订转让协议
转让人与受让人需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内容应包括商标信息(如注册号、名称、类别)、转让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例如,若转让方持有多个近似商标,需在协议中约定一并转让,避免后续纠纷。协议需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留存原件备查。
二、准备申请材料
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转让/移转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盖章或签字,填写商标信息及转让双方主体信息。
2、身份证明文件:转让人和受让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或身份证(自然人)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3、商标注册证书: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证明商标权属。
4、公证文件(可选):若商标局要求,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证明转让行为真实有效。
5、其他材料:如涉及特殊行业(如药品、烟草),需提供卫生许可证或烟草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三、提交申请并缴费
双方可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提交后需缴纳转让规费(通常为1000元)。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在15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已进入审查阶段。
四、商标局审查与公告
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核查文件是否齐全、商标是否存在纠纷等。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发布《商标公告》,公告期为1个月。若公告期内无异议,商标局将核准转让并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五、完成转让登记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原注册人不得继续使用该商标。商标局会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转让信息后发给受让人,或换发新证。整个流程约需6-10个月,具体时间取决于审查效率及公告期情况。
注意事项:若转让商标涉及近似商标,需一并转让;若企业因合并、改制等原因转让商标,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建议转让双方在操作前咨询专业律师或代理机构,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