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其运用方式多样,其中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是常见的两种形式,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从法律关系本质来看,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将其拥有的商标专用权完全转移给受让人,转让完成后,原商标权人不再享有该商标的任何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商标权人,拥有对该商标的独占、排他使用权。而商标许可是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合同,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和范围内使用其商标,商标权人仍保留商标所有权,被许可人仅获得使用权。
在权利转移程度方面,商标转让是权利的彻底让渡。一旦交易达成,原权利人无法再使用该商标,也不能对受让人使用商标的行为进行过多干预(除非受让人违反约定或法律)。商标许可则只是部分权利的授予,许可人依旧掌控商标核心权利,可对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如要求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规范使用商标标识等。
风险承担上,商标转让后,受让人需独自承担商标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竞争、侵权纠纷等。而商标许可中,许可人与被许可人通常需共同承担风险。许可人有义务确保商标合法有效,若因商标本身问题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被许可人若使用不当引发纠纷,也会影响许可人的商标声誉。
费用支付方式也有差异。商标转让一般是一次性支付较高费用,以获取商标所有权。商标许可费用支付方式更灵活,可按年支付、按产品销量提成等。
总之,商标转让是权利的永久性转移,适合企业想彻底获得商标权开展长期业务;商标许可是有限度的权利让渡,适合企业短期内使用他人商标拓展市场。企业应根据自身战略和需求,谨慎选择合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