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主要特征表现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0-21 浏览量:278 作者:麦汇网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权的主要特征表现有哪些?

 

商标权的主要特征表现有哪些

 

一、注册人的独占性

常称为专有性或垄断性,指的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

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且可接受准确无误的商品相关来源信息。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相关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可分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有效相关规定,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在其核准使用范围内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服务、服务设施上,其他任何个人或行为组织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进行,许可或转让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界限,并履行一相关法律手续。

 

二、商标的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的专用权受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的情况,则就不再受享受法律的有效保护。各国的相关商标法,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商标的地域性

商标的地域性指的是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的所属国家享受相关的法律保护,非注册的国家没有相关的保护义务。

 

四、商标的财产性

商标的专用权是一种巨大的、无形的财产。商标的专用权整体是整体智力的成果,凝聚权利人的全部心血与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社会物质财富,虽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进行表现,但载体本身并不存在较大的经济价值,体现的巨大经济价值的只可是载体所蕴含的相关智力成果。

 

五、商标的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

 

以上内容便是麦汇网对商标权的主要特征表现有哪些?做出的详细回答。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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