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类商标是第几类

发布时间:2023-08-03 浏览量:170 作者:麦汇网

商标一共是有45个类别的,不同类别的经营明细以及范围是不一样的。申请商标也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一起来了解一下茶叶类商标是第几类?申请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茶叶类商标是第几类

 

茶叶商标注册属于第30类【3002组】茶、茶饮料。具体可注册的产品有:300037茶;300186冰茶;300187茶饮料;300221用作茶叶代用品的花或叶;300248甘菊茶饮料;300281昆布茶;300292加奶的茶饮料;300294草本茶;C300146红茶;C300147绿茶;C300148乌龙茶;C300149黄茶;C300150黑茶;C300151白茶;C300152茉莉花茶;C300153铁观音茶等。

 

茶叶商标注册的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商标注册的我国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以上内容是麦汇网对茶叶类商标是第几类?做出的详细回答。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是一种行政行为,其行为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查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由于商标审查主观性较强,审查标准的把握是很难统一的。因此,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驳回通知后不要轻易放弃,而应认真研究驳回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应及时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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