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五类都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量:492 作者:麦汇网

商标注册的第五类是根绝具体的法规规定的,包括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婴儿食品,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医用营养品,杀真菌剂,除莠剂,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膏药,绷敷材料等类型。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五类都有哪些内容?

 

商标五类都有哪些内容

 

五类商标经营明细:

【0501 组】 药品,消毒剂,中药药材,药酒

【0502 组】 医用营养品,人用膳食补充剂,婴儿食品内

【0503 组】 净化容制剂

【0504 组】 兽药,动物用膳食补充剂

【0505 组】 杀虫剂,除莠剂,农药

【0506 组】 卫生用品,绷敷材料,医用保健袋

【0507 组】 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

 

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商标注册的限制条件有什么

 

1、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所谓相同商标是指用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商标的读音相同也属于相同商标。

所谓近似商标是指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用做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或含义等要素大体相同的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注册商标被撤消或被注销的,自撤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册。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的注册是有一定的分类的,不是商标注册了就完事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类别进行分类,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东西的商标是属于商标注册中的哪一类,所以,需要严格的分开商标的类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