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第三类明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03 浏览量:507 作者:麦汇网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分类第三类明细是什么?

 

商标分类第三类明细是什么

 

第三类商标主要包含:不含药物的化妆品和梳洗用制剂;不含药物的牙膏;香料,香精油;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等。

 

如果从类似群组角度来看目前第三类商标有10个产品群组,群组编号是0301到0310群组,不同的群组代表不同的产品。

 

群组0301是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群组0302是清洁、去渍用制剂;

群组0303是抛光、擦亮制剂;

群组0304是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群组0305是香料,香精油;

群组0306是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群组0307是牙膏,洗牙用制剂;

群组0308是熏料;

群组0309是动物用化妆品;

群组0310是室内芳香剂。

 

注册商标的材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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