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食品商标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量:234 作者:麦汇网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注册食品商标需要哪些条件?

 

注册食品商标需要哪些条件

 

1、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

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

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注册食品商标流程:

1、查询商标名称的办理。查询商标名称是商标注册申请前的首要工作,能够查询是否有与该名称近似或者相同商标的存在。

2、商标申请资料的准备。

3、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时间大致为12个月至14个月,实质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初步公告,不符合实质审查要求商标局进行全部或部分驳回申请,商标申请人进行商标驳回复审。

4、商标局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并下发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定公告,初审公告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内无其他人提出异议进入到核准公告期;如在初审公告的三个月内有他人提出异议,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如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进入核准注册公告期。商标局核准注册公告,初审公告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颁发核准注册公告。

 

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一是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二是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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