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目的是商业使用,如果在商标注册后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进行使用,则任何人都可以依据商标法对不使用的商标提出撤销申请。那么商标撤三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商标撤三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同时需要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营业照副本、身份证等);同时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到期后续展需哪些手续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