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201 作者:麦汇网

申请注册的商标颜色大部分注册商标都是黑白色,注册成功后颜色可以自己发挥,想怎么搭配就怎么搭配。但是,如果一开始就申请的彩色商标,注册证书下发之后,必须严格按照核实批准注册的商标使用,不得更改。那么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办理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办理商标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注册商标其他事项的,应当使用汉字逐项填写申请书,字迹必须工整、清晰,不得潦草。

2、在一份申请书中不得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填写的商标名称与附送的商标图样必须一致。

3、在一份申请书中不得填写两类或两类以上的商品。对难以确定类型的商品,应当附加说明。

4、填写的“商品名称”,必须是商品通用名称。对一个商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通用名称的,应当附加说明。

5、填写的“技术标准”,必须是实际执行的标准。对无技术标准的,应当附加说明。

6、填写的“申请人”,必须与章戳以及《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一致,并应当注明申请人的经济性质。

7、填写的“地址”,必须是申请人的实际地址,写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乡(镇)村名或街道门牌号码。

8、申请商标注册交送的商标图样,应当清晰、洁净。商标所用文字应当书写正确。加注汉语拼音的,应当按标准普通话的语音拼写。每张商标图样的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三厘米。圆形商标图样的直径不小于五厘米。商标图样不能以硬质、塑料或其他不能粘贴的物品制成,必要时,可以用照片代替。对设计抽象、无文字、过于简单或复杂的商标,应当附加说明。

9、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注册商标其他事项的,应当按规定向商标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送足数的商标图样和有关书件。

每份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图样十张。指定颜色的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或照片)十张并附加黑白墨稿一张。对注册商标申请办理变更、转让、注销、续展等事项,应当缴回《商标注册证》。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应当交送有关证明。申请续展、补证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图样五张。

 

一般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但商标名称最好是以简单明了的文字为主。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标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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