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2-03 浏览量:218 作者:麦汇网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标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那商标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商标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1、文字,文字是构成商标基本的要素,有的是文字加图形,有的是单个汉字。

 

文字可以输艺术字体,也可以是各种字体的文字。

 

2、图形,图形的表现力很强,可以鲜明的表现出区别性。

 

图形可以是描绘人和物的形状,也可以是虚构的图形,或者抽象的图形。

 

3、三维标志。

 

4、颜色组合,目前只有颜色组合才可以申请商标,对于单一颜色,实践中我国还没有将其作为商标注册需求。

 

5、声音,声音既可以是音乐片段,也可以是自然界的声音。

 

商标注册的限制条件有什么

 

1、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所谓相同商标是指用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相同。商标的读音相同也属于相同商标。

所谓近似商标是指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用做商标的文字、图形、读音或含义等要素大体相同的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2、注册商标被撤消或被注销的,自撤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注册。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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