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评审受理要符合那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2-10-24 浏览量:331 作者:麦汇网

商标评审是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商标争议进行裁决的行政程序。但是商标评审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评审受理要符合那些条件?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标评审受理要符合那些条件

 

(一)具有显著性、竞争性、价值性;

 

(二)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三)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四)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五)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商标评审申请不符合上述前三项条件之一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申请不符合上述后三项条件之一的,或者未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限其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视为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评审申请类型有哪些

 

受理以下案件的申请: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4、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7、在先商标权力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

 

8、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确权事宜。

 

上述内容是麦汇网对商标评审受理要符合那些条件?做出的详细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变为当事人和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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