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量:304 作者:麦汇网

商标是具有代表性和显著性的,所以说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并不是什么标志都可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在注册成功后如果没有好好的维护商标权也是会进行撤销的。那我们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权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标权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如果商标与国旗,国徽等相同或近似,就需要撤销商标。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五)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六)《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

 

上述内容是麦汇网对商标权撤销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做出的详细回答。在我们注册商标的时候是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来证明商标的产权。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商标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我们提供商标一站式服务。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