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9-24 浏览量:452 作者:麦汇网

其实商标法一直坚持和讲究的都是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了使用在先的正当性,要合理的防止不正当的商标注册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不能损害他人利益。那么我们就和麦汇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医疗器械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希望以下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器械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在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3、使用在先原则

 

在使用申请在先原则无法判定的情况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此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

 

4、商标注册原则原则使用顺序

 

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一共四项: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单一性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以上内容是麦汇网对医疗器械商标注册的原则是什么?做出的相关回答。相信大家看了上述的内容正确的了解到了商标不是提出了申请就能够准予商标权的,也需要对商标注册的条件做出相应的审查,这样能够提高大家注册商标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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