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恶意撤三有什么办法吗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量:358 作者:麦汇网

如果我们的商标恶意撤三,相信这样对自己也是有着很多影响的,所以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我们也需要及时的解决菜心,为了让您可以更好的去处理这种事情,请您跟着麦汇网小编在下面文章中具体的了解下,商标恶意撤三有什么办法吗?希望我们的介绍可以让您更好的解决了该问题。

 

 

商标恶意撤三有什么办法吗

 

为了促使商标注册人将其商标进行使用,发挥其商标功能,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及浪费,《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护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也就是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针对任何注册满三年的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主张注册商标在过去三年没有使用,即文章中所说的“商标撤三”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商标撤三申请”后,会向商标权利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即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供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或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规定,期满不提供使用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据材料无效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法撤销该商标在相关类别上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

 

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后,商标权利人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进行补救,即“撤销复审申请”,在复审程序中再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若商标注册人未在规定期限提交使用证据,撤销复审是唯一一个可以补救的措施,若错过了提交撤销复审的期限,那商标注册人将最终失去对注册商标的权利。

 

想要知道商标恶意撤三有什么办法吗的朋友,可以认真的在上面文章中寻找解决的方法,这样对自己才是有利的,那么现在我们一起看以上的这些介绍吧,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对您有帮助,可以让您顺利的注册一个商标,可以让您很好的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毕竟商标的成功注册对我们也是比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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