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量:626 作者:麦汇网

相信大家对于海南都比较熟悉,属于是聚焦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导产业城市,能够推动传统的产业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了海南实现创新科技的一个优势。那么海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呢?下面就请一起来看看吧。

海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奖励:

1、研发投入不高于200万元人民币

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给予奖励,每年额度为企业年度研发经费增量的30%,规模以上企业(纳入省统计局一套表网报平台企业)不高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他企业不高于100万元人民币;研发经费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可加计扣除研发费”为准。

2、整体迁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完成迁入注册后12个月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等给予奖励,额度为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5%或研发投入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政策:《海南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琼府〔2020〕50号

02 海口市

奖励:

1、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海口市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2、新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发展奖励

经企业申请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新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发展奖励。培育期为3年,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动出库;3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3、整体迁入给予50万元奖励

省外整体迁入海口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成长性,经省科技厅确认并承诺10年内不迁出海口市,给予50万元奖励。

落户海口市重点产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给予实际租用办公用房房租补助,3年累计房租补贴不超过10万元,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园区相关房租补贴政策。

4、在沪深证上市给予1500万元奖励

在海口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含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市级财政给予1500万元奖励,具体按海口市政府印发的《海口市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海府规〔2019〕3号)规定执行。

在海口市辖区以外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注册地、纳税地迁入海口市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本条与第七条不重复执行。

政策:《海口市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府规〔2020〕9号

上述内容就是由麦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海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介绍,相信大家再看看上述内容之后,对于海南市以及海口市的优惠扶持政策有了一个清晰的了解,感谢大家的阅读,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相关知识进行,继续关注我们的麦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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