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类型分类有什么依据吗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量:315 作者:商标类型分类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注册商标时需要按照商标的类型进行注册,但是商标类型分类有什么依据吗?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朋友就不是很多了,但是这对于商标的注册也是很很总要的事情,那么请您跟着麦汇网小编的步伐在下面文章中具体了解下该问题吧,希望下面的介绍对您的商标注册会有帮助。

商标类型分类有什么依据吗

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给出了商品和服务的一般分类原则。一般而言,在类别标题中列出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原则上构成这些商品或服务在其大致范围内的一般名称。因此,要确定每种商品或服务的分类,必须查看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分类表。

商标分类原则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商品及服务进行分类时,一般遵照下列原则,各国管理机关及申请人在遇到分类表上没有的商品及服务项目,需要进行分类时,也可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1、商品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分类表没有规定分类的标准,该制成品即按字母排列的分类表内类似的其他制成品分在一类,也可以根据辅助的分类标准,即根据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无线电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根据产品中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把该产品分在与这些功能或用途相应的不同类别里,若类别表中没有规定这些标准,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构成其它商品某一部分,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但这种同类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其他所有情况均按上述标准(1)进行分类;

(5)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盒、箱之类的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2、服务

(1)服务原则上按照服务类类别标题及其注释所列出的行业进行分类,若未列出,则可以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服务分类。

(2)出租服务,原则上与通过出租物所实现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如出租电话机,分在第三十八类)。租赁服务与出租服务相似,应采用相同的分类原则。但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分在第三十六类。

(3)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的服务原则上与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事物归于同一类别,例如运输咨询(第三十九类),商业管理咨询(第三十五类),金融咨询(第三十六类),美容咨询(第四十四类)。以电子方式(例如电话、计算机)提供建议、信息或咨询不影响这种服务的分类。

(4)特许经营的服务原则上与特许人所提供的服务分在同一类别(例如,特许经营的商业建议(第三十五类),特许经营的金融服务(第三十六类),特许经营的法律服务(第四十五类)。

针对商标类型分类的问题,在以上文章中麦汇网小编已经为你做了一些介绍,如果您想要知道一些商标分类的知识,可以在上面的文章中寻找自己想要的答案,其实商标的类别的选择对于商标的注册也是比较重要的,现在我们一起看上面文章中的这些介绍吧,或许会让您孙俪的注册一个商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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