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初审公告后被异议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2-02-16 浏览量:502 作者:商标注册初审

商标注册初审公告后被异议是怎么回事?也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事情,商标注册办理过程中出现被异议的状况,那么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也是极为不利了解其中的原因,应对方法才能够进行问题的解决,麦汇网小编这里带您了解起来。

商标注册初审公告后被异议是怎么回事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初审公告后被异议是怎么回事?了解到其中的原因以后,也能够知晓具体的处理方法,要知道商标注册过程中出现异议,那么就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调查核实等多个相关手续,才能够进行商标的注册,对于事情发生之后不能够盲目,也需要请教相关人士,切不可自己盲目的处理。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商标注册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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