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类型有多种,因此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对于商标类目的选择也是比较重要的,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第11类的商标吧,我们一起来看一下11类商标明细内容?毕竟在借鉴商标注册时根据类目去进行注册那么注册进度快一些,希望下面麦汇网小编的介绍会对于您的商标注册有帮助。
11类商标明细内容
商标类别查询11类,群组分类明细:
【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3】汽灯,油灯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水暖管件
【1109】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小型取暖器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核能反应设备
11类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1、填写的“商品名称”,必须是商品通用名称。对一个商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通用名称的,应当附加说明。
2、填写的“技术标准”,必须是实际执行的标准。对无技术标准的,应当附加说明。
3、填写的“申请人”,必须与章戳以及《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一致,并应当注明申请人的经济性质。
4、填写的“地址”,必须是申请人的实际地址,写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乡(镇)村名或街道门牌号码。
5、申请商标注册交送的商标图样,应当清晰、洁净。商标所用文字应当书写正确。加注汉语拼音的,应当按标准普通话的语音拼写。每张商标图样的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三厘米。圆形商标图样的直径不小于五厘米。商标图样不能以硬质、塑料或其他不能粘贴的物品制成,必要时,可以用照片代替。对设计抽象、无文字、过于简单或复杂的商标,应当附加说明。
11类商标明细内容,11类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情?麦汇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是否在您认真的阅读了上面的文章内容之后会对于第11类商标的一些相关事宜会有了一个很好的认识,那么或许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也会觉着对于自己是有帮助的,想要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朋友可以认真的看上面的文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