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补证时间限制

发布时间:2021-12-25 浏览量:442 作者:商标补证时间

商标注册对于商标的注册人来说较为重要,需要区分不同类别的状态下,商标的具体分类较为重要,还有公司经营项目较多的同时,注册商标过程中更是需要了解清楚,还有后期使用商标过程中,针对商标补证时间限制,可以和麦汇网小编一起了解清楚。

一、商标补证时间限制

注册商标是有使用期限的,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商标注册收费标准

商标注册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根据《关于调整商标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的内容:

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收费标准为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 每个商品加收30元)。

即: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补证时间限制对于商标的拥有者来说,也需要了解清楚,商标作为企业当中无形的企业财产,合理利用的状态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挥商标的众多优势和作用,因此商标后期使用的时间限制,了解清楚,希望对您后期有所帮助,参考内容相信您也会知晓更多。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商标补证相关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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