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注册的理由

发布时间:2021-12-13 浏览量:426 作者:商标撤销注册

商标申请过程中有商标撤销的需求,那么也需要向相关法定部门进行资料的提供,其中要填写的理由也是需要有着充分的理由,这样才能够被予以批准,对于这方面不是特别了解的情况下,也是在办理过程中有着众多的难题,下面麦汇网的小编带您了解,商标撤销注册的理由。

商标撤销注册的理由

1、提出撤销申请的一方应有正当的理由

提出撤销三年未使用商标的申请方,想拥有一商标的专用权,但别人已注册使用,申请方先向对方提出转让该注册商标,协议不成又不肯放弃的,于是想出此招撤销商标注册人的专用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2、当自己的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时,申请人还对该注册商标提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明的一方,简述其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3、在提供注册商标证明文件这一问题上,有些国家把企业欲使用注册商标的意愿等条件也视为使用证据,也就是商标注册人以前或三年之内没有使用其注册商标,但仍有欲使用的意愿,商标主管的权力机构就视为其使用注册商标。这一点适不适合我国国情应另当别论。而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是否应当限定:何为正当理由或不正当理由,外部原因,上级主管部门原因,主观经营不善的原因,或能源供应的原因。

(1)商标局依职权的撤销:

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

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2)依申请的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c、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

d、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注册的理由也是以上内容当中的相关介绍,销商标申请的状态下,要有正当的理由,还需要有一系列的手续进行办理,所以在这期间的内容也是相对于较为复杂,人们不是特别清楚的状态下参考以上的相关内容之后,希望得到一定的帮助。如果大家想了解到更多关于商标撤下的问题就来麦汇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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