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异议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1-30 浏览量:412 作者:办理商标异议

商标法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对于商标的申请人来说也有着众多的好处,从而避免了类似商标的注册,也能够对于商标权予以保护,所以申请商标的状态下,那么发生商标异议的几率也会更高一些,为了有助于商标的申请,对于办理商标异议程序有哪些?也是需要多一些了解,麦汇网的小编带您来了解清楚。

办理商标异议

办理商标异议程序有哪些

1、 提出异议

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

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作出裁定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

4、送达裁定书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5、复审异议

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我国《商标法》确立了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为基本的确权原则。按照上述原则,商标专用权需要经过注册取得。法律对商标注册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

办理商标异议程序有哪些?成为了人们比较关注的话题,商标注册有着一套完整的手续,并且按照相关的详细流程进行办理,但是在出现商标异议的状态下,一切就不能够正常的进行,其中的意义以及办理的程序,也需要了解清楚之后再次进行商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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