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量:428 作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在我们确定要转让自己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之后这个是一定要填写的,这样才会有法律的效应,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下面的文章中麦汇网小编为您主要介绍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时使用此表格。申请人应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制定的申请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二、本表封面由软件登记机构填写。表格填写不下时,可使用同样质量大小的白纸续写,续写纸应当标明栏目名称,且只限使用正面。

三、本表应使用中文(软件名称除外)填写。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名时,应当注明原文。

四、本表中“□”及项目供填表人选择,申请人根据情况在相应的“□”内标上“√”。

五、本表内容的具体填写说明:

六、其他

①软件名称栏

a.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b.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

c.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②申请者栏

a.申请者是单位的,应写出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

b.申请者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应准确,以便于迅速投递。

③代理者栏

代理者应写出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者应当与授权委托书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④转让(许可)方、受让(被许可)方栏

申请者应根据转让和专有许可人的情况,如实填写转让(许可)方和受让(被许可)方的名称(姓名)、国籍、详细地址。

⑤主要登记事项栏

申请人应当根据情况选择“转让”“专有许可”,在相应的“□”内打上“√”,并根据情况如实填写:

a.填写双方当事人转让(许可)方和受让(被许可)方的名称(姓名)。

b.转让、专有许可的具体权项;

c.专有许可的起始和终止日期,转让可填保护期内。

d.转让、专有许可的国家或者地区。

⑥申请人栏

申请人或代理者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权利保证条文。申请人为个人时请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影印无效。委托代理者的,由代理者签章。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对于转让合同的相关知识,在以上的文章中麦汇网小编已经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您对于此问题也比较的关注,那么请您认真的阅读以上的文章内容吧,或许会对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有帮助。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标签 更多
热门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