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

发布时间:2021-11-18 浏览量:633 作者:商标异议的理由

其实商标异议的就是在商标异议期间经过商标局的共识,提出一些不能够注册的意见,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这一步是会有的,如果您对于商标异议的了解还不是很全面,下面麦汇网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下,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有哪些吧。

商标异议的理由

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

1、商标近似的比较。

商标异议中最常见的就是对两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提出意见,按照商标审查标准,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无论是文字部分还是图形部分,只要其中一部分构成近似,就可判定为近似商标。比较商标的近似主要看两商标的读音、形状、含义等方面。

读音构成近似的:如“黄冠”与“皇冠”、“美而美”与“美尔美”,黄与皇、而和尔都是音同字不同,说明的是同-事物,没有显著区别,构成近似商标;“义美”和“YIMEI”分别是汉字和拼音构成的商标,汉字商标“义美”在先注册,拼音商标“YIMEI”在后注册。根据商标审查原则,如果汉字商标已注册或申请在先,那么在后申请的该汉字的拼音商标,与在先的汉字商标属于同音商标,构成近似,不能予以注册。据此,拼音商标“YIMEI”与汉字商标“义美”构成近似,不能予以注册。

2、商品类似的比较。

我国自加入国际商品分类的尼斯协定后,就一直采用商标注册用国际商品分类,这个商品分类与—般的行业商品分类不同,其主要的特点表现在分类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进行的,而不是从生产者的角度划分的。商标局在商标异议裁定过程中,对商品是否类似的判定基本以国际商品分类所划定的类似群为标准,同时也要考虑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的过程中,会不会造成混淆或误认问题。

在以上的文章中麦汇网小编为大家主要介绍的内容是,提出商标异议的理由,在商标提出异议的时候,尤其是在出了公告的时候,我们最好耐心下来寻找原因,而且在公告中也会告知你原因,所以及时的改正也会让我们增加一些商标注册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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