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量:472 作者: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针对一些注册商标之后连续三年没有使用过的商标,进行撤销也是需要注意其中的相关规定,要知道在没有正当理由,三年不使用的,撤销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难点,接下来你可以和麦汇网小编一起参考下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商标撤三答辩攻略

撤三就是“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划重点:

o 连续三年未使用(没有使用证据),即使实际用了,但没有证据,也不行

o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撤三

o 从撤三申请到结束,一般是九个月

01商标撤三答辩及答辩申请

撤三答辩是针对商标局发出的撤三通知,所进行的答辩。其目的是为了向商标局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有实际的使用,不应该被撤销。

商标局在受理撤三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划重点:商标局不会通知商标注册人本人,而是通知代理机构(除非注册中没有代理机构)。

在实际案例中,我们碰到许多因为代理机构不负责/倒闭/信息不正确等情况,造成客户没收到撤三通知,损失惨重。

所以在选择代理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专业负责的企业。

商标业务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长期、持续性地服务。

商标撤销过程中需要进行一定的答辩,解释也需要详细专业才能够再撤销过程中顺利,还有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材料提交,过程中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能够真正办理过程中没有遇阻的情况,希望以上麦汇网小编的介绍,商标撤三答辩攻略,对您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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