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喜】在深圳商标转让的广告商标属于哪一范畴呢?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量:420 作者:深圳广告商标转让

商标的种类是非常多的,无论是服务还是商品,基本上只要符合商标法律的范围规定都是可以进行相关申请的,因为我国申请商标的政策是自愿申请,并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除此以外办理商标转让的时候,还需要了解商标的符合种类以及类别。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在喜】在深圳商标转让的广告商标属于哪一范畴呢?

深圳广告商标转让

【在喜】在深圳商标转让的广告商标属于哪一范畴呢

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关于组合商标近似判定规则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什么是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比如,肯德基的商标就是由字母和图形还有颜色组合在一起的组合商标。

二、组合商标的近似判定规则

对于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而成的组合商标来说,商标局通常会将其拆开并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则该组合商标将被驳回。

三、组合商标的近似判定方法

(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如果商标的整体含义、外观与在先商标有明显区别,不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不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的中文与其他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 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4)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商标会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此文是麦汇网小编分享关于【在喜】在深圳商标转让的广告商标属于哪一范畴呢,广告商标属于服务类的范畴,但是只了解到这方面是不行的,为了能更加顺利的办理商标转让的事项,所以需要提前多做一些相关的了解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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