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驰名桑洁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1-09-04 浏览量:166 作者:桑洁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完善知识产权方面,会对商标进行各种类型的注册,其中为基础的就是普通的商标注册,如果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话,还可以申请驰名商标,有名商标,或者是假冒伪劣商标等等多种的类型,并且每种类型对企业保护范围都不同,其中对驰名桑洁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是怎样的?麦汇网小编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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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驰名桑洁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是怎样的

(一)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类似于普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二)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甚至有权禁止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具体地说,扩大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以上是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对驰名桑洁商标法律保护制度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可见知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制度是根据商标法中的第13条规定,第1款和第2款进行制约的,其中包括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注册的实名商标。并且对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对于保护方面也有明显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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