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韩喜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量:346 作者:韩喜

我国商标法中的保护范围是非常广的,之所以如此才会有更多企业进行申请商标注册,但是商标申请注册成功之后,也需要对商标法进行一些相关的了解,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保护商标。下面麦汇网小编来列举韩喜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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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韩喜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

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

以上是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列举韩喜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商标侵权的法定情形包含范围有很多,其中有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并且也包含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还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等等多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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