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蚁】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几种?

发布时间:2021-08-21 浏览量:433 作者:巨蚁

现在我国无论大中小企业基本上都会办理商标注册的事宜,主要是因为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就会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对于公司来说也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如果想要在今后取得良好发展的话,办理商标注册是非常有必要的,那巨蚁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几种?麦汇网小编和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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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蚁】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几种?具体如下: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如果是同1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申请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 我国商标法在坚持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还强调使用在先的正当性,防止不正当的抢注行为。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自愿注册原则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生产服务中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驰名商标除外。 另有强制注册原则和使用在先原则。
3、强制注册原则 实行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我国规定了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作为对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使用未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以上是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巨蚁商标注册的原则有几种的相关内容。办理商标注册的原则大概分为4种,其中有申请在先原则,其次是自愿注册原则和强制注册原则等等各种方面,每一种情况不同,但是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带来的优势基本上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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