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区别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量:482 作者:商标争议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商标争议的概念。和商标异议不同,说的通俗点,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的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也就是说你想要争议别人的注册商标必须是因为你已有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归属发生了争议。今天就让麦汇网的小编带各位了解一下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区别在哪里?

商标争议
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区别在哪里?具体如下:
1、两者实质不同:商标争议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包括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在先申请人的异议。
2、两者内容不同:争议的内容是是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归属之争;而异议的内容只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异议。
3、提出时间不同:争议应自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争议裁定申请,但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而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三个月内提出。
4、申请主体不同:争议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5、提出原因不同:争议的提出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争议申请人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相同或近似;异议除上述原因外,还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或其他规定等。
6、处理机构不同:商标争议直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异议向商标局提出。对商标局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7、商标异议不用交纳费用.而商品争议应缴纳评审费用。
以上是麦汇网给大家总结的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的区别,小伙伴们切记不要随意申请。即便对方是行业的竞争对手,即便对方抢先一步进行抢注商标,我们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定位来选择“争议”或是“异议”。如定位错误十分容易导致失败,既浪费了时间,还浪费了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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