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威】注册冠威商标无效宣告的类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8-19 浏览量:439 作者:冠威

如果在办理商标注册过程中查询到商标无效,宣告证明此商标是有违反商标法中的因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如果对此宣告有不服,可以向商标局中相关部门进行复审请求,现在有很多人想要了解冠威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类型有哪些?麦汇网小编和大家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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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威】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类型有哪些?

(一)商标局依职权进行无效宣告(绝对理由),当事人可以向商评委申请复审。

(二)商评委依绝对理由的无效宣告:主体不限,期限不限

(三)商评委依相对理由的无效宣告: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标无效的绝对理由包括: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商标无效的相对理由包括: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流程

(一)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麦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冠威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类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商标注册无效宣告的理由中包含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是性和合法性的话可以宣告无效,其次是不可以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标注册也可以在无效商标中包含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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